“奔達®”牌关于产品商标侵权的严正声明

近期在市场中发现假冒奔达牌商标的管材、配件产品,对我厂著名商标“奔達®”构成恶意侵犯,奔达塑胶厂严正声明如下:


一、我厂仅有一家厂家,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夏南一工业区。其它任何企业未经我厂合法授权均属侵犯我厂“奔達®”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。



二、我厂没有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“奔達®”外或近似读音商标的管材、配件产品等系列产品。



三、我厂更与“奔達®” 或近似读音商标的管材、配件产品等系列产品没有直接、间接的任何关系。



四、我厂具有“奔達®”商标的产品才为我厂所生产的正货,更没有如外界部分不法商家所指我厂已更改为其他商标。



我厂于2011年已注册为“奔達®”商标,并于2011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“奔達®”商标,其商标专用权得到国家和法律的重点保护。于2011年注册“奔達®”商标,并大力宣传推广“奔達®”产品,获得广大消费者认可,具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

近期市场中的假冒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《商标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其一切生产、运输,销售该假冒产品的行为都属侵权行为,我厂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,也请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在购买奔達®产品时,认准商标,谨防假冒,以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


特此声明!



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奔达塑胶厂

2012年  8月 1日